2)第二十四章:大字标语_酸儒穿到七零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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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整个字就废了,毕竟什么东西一放大,就容易让人看出瑕疵。

  季恒肩膀还有些疼,但是昨晚休息了一晚上之后就感觉好多了,抬手的时

  候还有些滞涩,不过这种疼痛感倒是他所熟悉的——毕竟上辈子他也经常写字写到手臂发酸也依旧继续写。

  季恒提起大号毛笔,在墨水里面蘸了蘸,等到毛笔头吸满了墨水后,就在大红纸上行云流水般的写下了孙站长要求的八个大字。

  只是写完之后,季恒眉头微微皱了皱,心里略微有些忐忑,到底这回伤的有点严重,转笔的时候没那么顺畅,字有点细小的瑕疵,不知道孙站长会不会满意,能不能帮上忙?

  可以说季恒完全是高估了孙前进的审美水平,也高估了他的“前任”老洪的书写水平,等到季恒写完之后,孙前进简直是欢喜的不知所以,拍着手连连叫好!

  “季知青真的是写了一笔好字啊!笔力雄厚、开阔大气,这标语贴出去,咱们村镇的脸面都涨上去了!”高级!

  小张也在后面拼命点头,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——还好还好,自己的判断没错,没有耽误孙站长的功夫,这个季知青确实写字有一手!

  季恒有些脸红,他没觉得自己发挥好,还以为他们会让他重新写一副,没想到孙前进已经指挥着下面的人将季恒的字一块块裁下来,拿出浆糊,就先把这个标语贴在了他们文化站的外墙上去了。

  孙前进将剩下的一些标语内容让小张写了下来,然后递给季恒,让他按照上面的去写。

  “季知青啊,这些写完了,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用红油漆直接写在墙上的,到时候让小张带着人去,你跟着他们就行了。”

  季恒点头应是,低下头继续将剩下的标语写完。

  在季恒看来,能摆脱做农活,能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写字,已经是一件让他觉得高兴的事情了,就算写字时候带累到肩膀上的伤有些疼,也让他觉得值得。

  更何况,他能感觉到,他在这里是受尊重的,是有用武之地的,就像他过去给人写家书一般,至少别人都会尊称他一句“季秀才”。

  而在农活上面,就算他是忘掉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和架子,像前几天一样拼劲全力去做,也是做不好的。

  一件事,无关高低贵贱,如果拼劲全力还做不好,那确实是最让人沮丧的。

  季恒的速度纵然是比之前慢上了一些,可也要比之前的老洪快上不少。他上午到文化站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,写了两个多小时,中间小张给他打了一份文化站食堂的盒饭后,下午照顾到自己的肩膀,写写停停一个多小时,就把孙站长安排要写的标语都写完了。

  小张看着眼前的一

  张张标语,简直都忍不住自己珍藏起来,好话也像不要钱似的往外冒“季知青,你这笔毛笔字简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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