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九章 法与抵制能力的关系_论法的精神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盟表现出与大君主国家同样的优势。

  第二节联邦成员国应该由相同体制的国家组成,最好是共和国

  由于国体性质限制,小君主国家不适合结成联盟。有一些小共和国,它们没有联合,不能进行联合防守,也不能进行共同抵御,所以最终走向了灭亡,迦南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
  事实告诉我们,德意志虽然也组成了联邦共和国,可是并不像荷兰、瑞士那样的联邦共和国完美,原因在于其组成联邦的成员国除了若干个自由城市外,还有一些小君主制国家。

  共和制与君主制是两种不同的政体,一个追求的是和平与节制,另一个崇尚的则是战争与扩张。所以,如果想要两种体制在一个联邦共和国中共存,就必须借助一种强大的力量。

  因此,罗马史上出现了韦伊人[345]被托斯卡纳地区所有小共和国抛弃的一幕,原因就是他们为自己选了一个国王。而让希腊失去昔日光辉的原因,则是马其顿[346]的君主们加入了近邻城邦结成的联盟。

  德意志联邦虽然由自由城市与君主制国家组成,可是它们却存活了下来,原因是他们选出了一个共同的盟主,在一定意义上,他就是这个联盟的首领,或者说是君王。

  第三节联邦共和国还需要哪些条件

  荷兰共和国有一条很好的法律:任何一个省,在没得到其他省允许的情况下,不能私自与共同和国外的省结盟。如果一个人出于增强势力的私心,或无心之失引狼入室,就会给其他成员国,乃至整个联盟带来灾难。所以,对于共和国来说,这条法律是至关重要的。然而,德意志共和国就没考虑到这点。一个共和国在加盟一个政体联盟的那一刻,就赌上自己的全部身家,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,就什么都没有了。

  第四节专制国家的安全措施

  结盟是共和国的安全保障。专制国家各自为政,不能像共和国一样彼此相依,互为保障,于是它们不得不把本国边境国土变成荒漠,使得别的国家没办法靠近,来作为自己的安全屏障。

  大国更容忍接受这种毁坏边境、牺牲国土的做法,因为它赔得起,而小国就不同了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这种国家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与残暴的敌人没什么区别,可是,该来的敌人还是会来的。

  于是,它们不得不想其他办法——立藩,也就是把边缘省份封给下属,这样就等于在自己与敌人之间设了一道藩篱,莫卧儿、波斯还有中国的皇帝都有这样分隔自保的做法。另外,还有土耳其,只不过土耳其皇帝的“藩篱”是鞑靼[347]人、摩尔达维亚[348]人和瓦拉契亚[349]人,以前还有特兰西瓦尼亚[350]人。

  第五节君主国家的安全措施

  相对于专制国家自杀

  请收藏:https://m.zsde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