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12章 筹备南征_家兄朱由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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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的火药、军械费用,并且战死的人需要藩王提供二百两银子的抚恤银。

  海军十二卫的高昂,注定了没有几个藩王能请得动他们。

  就这点,朱由检一定会做出调整,不然一些郡王掏空家产恐怕也只能请得动一个千户的兵力,打下一府之地后连拱卫营都请不起。

  不过不管朱由检怎么调整,反正福藩能掏出上百万两银子,朱常洵也励志要做大明前五的强藩。

  等他打下一省之地,再迁移数万大明百姓,练兵上万,到时候他就可以做他的土皇帝了。

  什么朱由校、朱由检,到时候他眼不净心不烦。

  想到这里、朱常洵看向了朱由菘,眼中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郁闷,当即转身走进了府内。

  也在他走进府内的同时,陆文昭派去询问传教士欧洲各地火药价格的锦衣卫也回来了。

  火药的价格没有让朱由检失望,眼下欧洲的一磅火药的价格是二十便士,也就是折合为三钱银子,三百文。

  类似英国这种岛国,一磅火药价格更是达到了三十便士,四百五十文。

  之所以这么昂贵,全因为火药之中的一种成分。

  火药的成分很简单,无非就是木炭、硝、硫磺。

  木炭这玩意好说,而欧洲意大利等地也盛产硫磺,但是硝石欧洲和北美大陆都很少,价格十分昂贵。

  硝石作为军事物资,历来受到国家的严格管控,而大明无疑是当下世界硝石产量的翘楚。

  从明初洪武年间开始,朱元璋就制定了对外输出硝石的规则。

  规则大致可分为两类,一类为外国经由大明赏赐或允准获得采买硝石的资格。

  第二类则是通过非正规渠道的硝石走私,常隐匿于历史记录之外。

  由于硝石短缺,明朝时,还是高丽的朝鲜王国曾多次派遣使臣来大明求取硝石等火药武器,以供军队使用。

  如洪武七年,明太祖朱元璋就大手一挥,将五十万斤硝与十万斤硫磺赐予高丽,这数量都够欧洲各国打上几十年了。

  到了万历年间朝鲜战争爆发,明神宗也钦赐弓角、焰硝等军资援朝御倭,朝鲜还获得了每年在大明采买焰硝三千斤的权利,并且遇特殊情况可请求另外加买。

  不过,官府层面的中外硝石贸易始终处于严格管制之下,且数量极为有限。

  即便是朱由检的好皇兄,天天做木工的朱由校都在历史上曾言:“硝黄中国长技,祖制严禁,不许阑出外夷。”

  因此大明硝石以官方准许的方式流通至国外的占比较少,更多是以走私的形式贩卖出国。

  朝鲜、日本等国都以走私硝石为主,而吕宋的西班牙政府更是鼓励商人走私硝石至吕宋,并明确规定由大明输入马尼拉的生铁、硝石、铜炮等军需物资皆免税入口。

  自1609年西尔瓦担任驻菲岛总督之后,历届西班牙殖民政府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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